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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水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会签

《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工作办法》(试行)

时间:2023-11-10

来源:明水县人民检察院

作者:李鸽

录入:陈宝双

审核:李翠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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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0日,明水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,在广泛征求意见、反复研究的基础上,联合明水县财政局、明水县民政局、明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 、明水县妇联等单位会签《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工作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。通过会签《办法》,整合救助资源、拓宽救助渠道,努力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,进一步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,切实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的紧密衔接,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救助工作力度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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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办法》围绕国家司法救助与救助对象、救助方式及分工、救助衔接、制度保障、协同救助、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,进行了交流探讨,并达成共识。《办法》要求各单位间建立常态化联络沟通及救助线索移交机制,精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,巩固拓展多元化救助体系,积极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,力争通过多元化救助、帮扶手段,切实帮助涉案贫困受助人摆脱困境,渡过难关。对军人军属、未成年人、残疾人、困难妇女等重点救助对象,开辟“绿色通道”予以优先救助。

会上,明水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宿云飞强调,司法救助是“一头牵着百姓疾苦,一头系着检察关爱”的民生工程。明水检察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,发挥主动救助、联动救助的积极性,在提升司法救助案件质效的同时,不断创新工作方法,落实《办法》的工作要求。下一步,明水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,积极推进《办法》走深走实,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、输送温暖,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,更好地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和新期待!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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