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法开展司法救助 情系百姓
时间:2019-12-06
来源:明水县人民检察院
作者:李翠娥
录入:陈宝双
审核:郑佳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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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明水县居民张某婷向明水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写有“司法救助,情系百姓”的锦旗以表达对明水检察院的感激之情。

今年10月,明水检察院在办理何某某交通肇事案过程中,发现被告人何某某无经济能力,对被害人张某某父母进行了少部分赔偿,张某某父母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,并抚养张某某女儿张某婷,原本为贫困低保的家庭雪上加霜。
明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自行调查中了解该情况后,及时向检察长汇报,经王焱检察长批准,迅速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,将对张某某母亲张某琴的司法救助工作纳入“快车道”,化“被动申请”为“主动救助”。
检察官经与县民政局、县扶贫部门及被害人所在镇政府、村组核实其父母的生活现状和贫困原因,同时,大量走访了邻居、亲属了解其家庭情况。认定被害人家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在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,短短16个工作日将两万元救助金发放到被害人父母手中。
在检察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中,明水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,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,对确有困难、符合国家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和弱势群体积极救助,及时提供有效司法救助,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、司法扶贫的特色优势,为脱贫攻坚提供了一大助力。